2020年拿到法律職業資格證的我,開始參與審核農場合同,每次都是我先在合同上用修訂模式改,遇到疑惑、不確定的問題,就批注出來,然后發給我的律師舅舅請教。
舅舅看完給我打電話,一處處指導我如何修改,告訴我哪里改的好,哪里改的不對,哪里有問題沒有看出來。通過一份份地磨練,我建立了審核合同的基本框架,了解了一條條為什么是這樣約定的,背后可能隱藏的法律問題是什么。
連續審核了四年多,每年的合同都有一百多份,法律條款弄的比較熟了,有幾次在領導的提示下,我開始注意到,在法律之外,作為一名公司律師,更應該關注一下商務條款,比如付款周期有沒有問題,付出回報合不合理……
我開始脫離開合同,向合同申請部門去了解、甚至參與決策這件事兒,知道它的來龍去脈、跟進它實施的全過程,相比于一個個具體的法律問題,我更感興趣存在法律問題的這件事兒本身,我的目標也是“成事兒”,而不是做一個法律技術分析專家。
再審合同的時候,我有了可以推演這件事的信息,包括這件事的起因、想要達成的目標、具體執行人的行事風格、我漸漸意識到,也開始幫我的同事們意識到:法務審合同,審的不僅僅是合同文本,而是這件事本身。
有時候合同文本修改完,我會在合同外,繼續提出一些實操中的意見和建議,有關于項目管理的、有關于成本控制的,有關于內部業務流程改進的……這些方面,都是在以“成事兒”的這個價值觀指引下,慢慢體現出來的,我剛接觸合同審核時曾想過,這些細節作為一個法務不用太在意。
到2024年年底,我作為公司律師就滿3年了,法務工作還沒有做到很高質量,關于法務合規工作,我應該做些什么,我還能做些什么?
彼得·德魯克說,知識工作者的貢獻應該有三個層面:一做好本職工作;二踐行組織的價值觀;三為組織培養人才。
一語中的,當我知道一個合同中存在不違法、但和組織的經營戰略、財務預期不符的情況時,我要管嗎、我要說嗎?我曾經猶豫過,畢竟管的寬,并不招人待見。但想到自己能夠更好地為農場發展貢獻微薄之力,問題就不再困擾我了。
當我們在審合同的時候,我們在審什么?有法律問題、也有商務問題、有合同文本外的問題,甚至還有價值觀的問題。只是我們在審視這些問題嗎?有時候我會感覺,這些問題也像一面鏡子,我在通過他們,審視我自己,來看見自己是怎樣的人。
合同,就像是一個我們深入一件事的視角,但千萬別覺得這個視角本身,就是這件事的全部了。